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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香港天氣好得很。

今天是星期天。

於是,人們都往外跑,追逐久違的陽光。一邊向朋友連連抱怨說「靠好曬啊我快要熱死了」,一邊忙著把耀眼的光線分享到網上:「Sunshine! <3」跟你一樣——跟我一樣。

朋友說我是住在世外桃源的人。我不用遠行,步出家門就能看見美景。看著那一群一群專程來桃源遊玩的人,我心裡暗暗擺出高姿態:「我跟你們不一樣,這美景我天天享。」其後卻和他們一樣拿出手機拍了一張,調了一下,上傳。

然後在臉書上看見連串與「#Sunday」、「#relax」、「#niceweather」、「#bluesky」、「#nature」有關的照片,再看看自己剛發的,我忽然覺得好累。關於她的照片已氾濫,我何苦要多加一張?

「…世界若一個超級明星,散落各處、無所不在的旅人則是一群失控的影迷或狡詐的狗仔隊,隨時隨地都可能在莫名其妙的一個轉角攔住世界的去路。無論她尋求太陽的庇護或月亮的慰藉,旅人警覺拿起照相機,俐落拍下她的一切。讓她無所遁形。

一個再美的明星也禁不起這番折騰。」(摘自胡晴舫〈鏡頭〉)

會膩。我會厭。

以前拍了照,不管三七二十一通通上傳分享。是很慷慨,但拿出來給人的十居其九都是爛貨。省卻自己篩選影像的時間,浪費別人看我照片的光陰。

後來有一段時間,常常在想我為什麼要拍照。別人說:「你拍的照片好看。」對我來說沒有意思。我總是要搞清楚:我為什麼要拍這一張。想不到原因,立馬就刪掉。朋友說:「你好狠。」我一笑置之。

沒有靈魂的照片,沒有存在的價值。我是這樣認為。

於是,我有幾年沒有再拍照。機不出戶。

至半年前為旅行購入GRD IV,相機雖小功能強大,一試便愛不釋手。再度開始濫拍。不同的是,我上傳得很吝嗇。

宜蘭24、台東12,台北零。加上其餘一點拍hostel環境的、拍室友生活的,三個月以來上傳的照片不多,但其實我拍了很多。

我只是不想上傳太多,讓人疲憊。

旅行拍照,常常讓我處於一種矛盾。家喻戶曉世界聞名的景點沒有必要拍,因為一上Google便能搜到,而且觀光局和攝影師們拍的必比我的動人百倍。未去過台北的人都知道101長什麼樣子,我何用再拍一張醜醜的放上臉書?就算不去Google,臉書上也有無數幢101。再拍沒有意思。

於是我們開始去發掘私房景點。例如雲南香格里拉往某地的山路上十連髮夾彎的第七彎、四川邊界瀘沽湖畔的一個小渡頭、台東都蘭山上某一棵長黃花的小樹旁…你找到了,你看到了,你被征服了。我投降了。

根本無法拍下。

當眼前的景象美得讓人無法呼吸,誰都沒有力氣去舉起相機。因為我們都知道,拍了也是枉然。我在廣西國道上和台東都蘭海邊都看過令我無語的漫天星宿,銀河和星座全部看得一清二楚,偶爾還會有流星掠過,那份讓人缺氧的感動無論事隔多久都會記得。可是對平民如你我而言,我們無法拍下,無法用影像記錄,無法用言語形容。只能用心記住。

矛盾是,我拍下來的不美,美的我拍不下來。

久而久之,當再次面對驚世美景時,我學會了從容面對。不必急於拿相機換鏡頭,甚至根本不必拿出相機。靜靜的,默默的,用心記住。

用心記住的感動才持久。

「影像的過度,造成一種浮濫,疲憊了所有感動的可能性。」(摘自胡晴舫〈鏡頭〉)

有時拍得太用心,反而忘記了按快門當下的感動。沒能拍下的,那份感動卻最深刻。

就像龍應台〈你來看此花時〉文中寫道——

「我是個攝影的幼稚園大班生,不懂得理論也没學過操作,但是跟風景約會的時間長了,行雲流水間,萬物映在眼底,突然悟到:真正能看懂這世界的,難道竟是那機器,不是你自己的眼睛、自己的心?」

這一整夜,我反覆重看下午上傳的照片,竟然覺得一陣噁心。它沒有靈魂。或者它有,但實在空洞。

People "liked" it. Perhaps people like it. I don't.

我拍下來的不美,美的我拍不下來。

我怪自己只顧拍,忘了記。那刻的感動變得好虛無。都怪沒有用心記住。

C360_2012-12-16-17-41-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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